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卓越工程师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要求,紧扣制造强国、人才强国等战略,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人才培养平台,特开展2026年“产教融合砺匠心”卓越工程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本专项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师生扎根中国大地、对接产业一线,在实践中厚植家国情怀、锤炼工程本领、践行工匠精神,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江南智慧与青春力量。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产教融合砺匠心躬身实践铸人才
二、参与对象
鼓励在读硕博士研究生、本科生积极参与本专项活动。要求以团队形式报名,每个学院限报1支团队,每支团队原则上5-10人且由卓工生担任团队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团队成员以研究生为主(本科生不超过团队人数的20%),鼓励跨学科、学院师生共同参与。
三、实践时间
2026年7-8月
四、实践内容
(一)服务产业一线技术攻坚
组织团队深入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设备、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等关键领域产业一线,对接企业实际技术需求,聚焦生产瓶颈、工艺优化、设备升级等痛点问题,在校内外专家指导下与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开展联合技术攻关。通过现场实操、数据分析、方案论证,助力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生产效能,在实战中锤炼工程实践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
(二)深入调研行业龙头企业
走进大型央企、国企、专精特新企业等行业头部单位,实地参观生产车间、研发中心与智能生产线,了解企业发展历程、核心技术与创新体系。通过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探究行业前沿动态、产业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标准,形成以产业亟需卓越工程师人才精准画像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为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三)寻访身边的卓越工程师
实地寻访来自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生产研发一线的工程师、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以跨代际卓越工程师的对话为题开展深度访谈。挖掘工程师扎根岗位、潜心钻研、攻坚克难、创新奉献的成长故事与工匠精神内涵,记录其职业历程、技术成果与价值追求,传承工程师精神、厚植工程师文化,激发专业报国热情,形成高质量的访谈记录和对话视频。
五、日程安排
(一)活动申报(2026年6月15日-19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江南大学2026年“产教融合砺匠心”卓越工程师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附件1)《江南大学2026年“产教融合砺匠心”卓越工程师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XX学院卓越工程师暑期专项社会实践申报材料”命名,于6月19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PDF扫描件打包报送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于暑期前对批准立项的指导项目发放实践所需物资,给予相应的支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实践开展(2026年7月1日-8月30日)
实践团队围绕选定的主题,安全、有序、高质量地开展活动,注重过程体验与实效,同步做好文本、照片、视频等素材收集工作。本活动纳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实践团队于2026年7月10日前在“第二课堂”系统中完成暑假社会实践申报。
(三)实践宣传(2026年7月1日-8月30日)
实践团队及时将宣传材料(新闻报道、实践成果或总结/调研报告/访谈报告、高清照片5-8张、短视频等)报送至所在学院分团委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党政办。各团队要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通过院校新闻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以及相关校外媒体及时宣传活动成效与典型事迹。
(四)实践总结(2026年8月24日-9月6日)
1.实践团队:2026年9月6日(周日)前,报送新闻报道、实践成果或总结/调研报告/访谈报告、总结PPT和宣传视频(不超过3分钟的短视频,统一横屏拍摄,画幅16:9,视频分辨率1920×1080,视频大小200-500MB,MP4高清格式)至各学院分团委,团队负责人同步在“第二课堂”系统中上传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
2.各学院:2026年9月9日(周三)前,以“XX学院2026年‘产教融合砺匠心’卓越工程师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命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党政办,纸质材料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B107办公室。
(五)审核评选(2026年9月9日-30日)
实践活动结束后将组织所有按时保质完成实践任务的立项项目进行后期评审,根据团队提交的实践成果和答辩情况评选若干精品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相应的支持,同时评选若干优秀指导教师。
六、实践要求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
各学院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实践全过程,引导学生心怀“国之大者”,将个人成长融入国家发展、产业振兴大局,厚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的家国情怀。
(二)聚焦产教融合,彰显卓越特色
各学院及立项团队须紧扣“产教融合、校企协同”核心优势,杜绝形式化、表面化实践,确保实践活动贴合工程实际、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人才培养。
(三)严守安全底线,规范实践管理
各学院须严格落实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风险排查、应急预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每支团队至少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团队可同步配备行业指导教师,全程跟进指导、保障安全。
(四)注重成果转化,强化宣传总结
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实践报告、新闻报道、影像资料等成果,优秀成果纳入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社会实践育人成果库;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校园媒体、企业平台、社会媒体等宣传实践成效,营造产教融合、实践育人的浓厚氛围。
七、保障支持
(一)平台支撑
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校政企协同育人资源,对接校外优质实践基地、行业企业导师、产教融合项目,为实践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
(二)学分认定
按照《江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中的“社会实践类”进行学时和学分认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卉君
联系电话:0510-85915865
电子邮箱:8333300187@jiangnan.edu.cn
附件:
1.江南大学2026年“产教融合砺匠心”卓越工程师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
2.江南大学2026年“产教融合砺匠心”卓越工程师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申报汇总表
团委
研究生院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6月15日